1. 世界環境日(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Day),是每年的6月5日,于1974年6月5日由《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建議并確立。世界環境日的意義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狀況和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危害。要求聯合國系統和各國政府在這一天開展各種活動來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每年的年初公布當年的世界環境日主題,并在每年的世界環境日發表環境狀況的年度報告書。
2. 低碳經濟(Low-carbon economy),是指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目標,構筑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經濟發展體系,包括低碳能源系統、低碳技術和低碳產業體系。 低碳能源系統是指通過發展清潔能源,包括風能、太陽能、核能、地熱能和生物質能等替代煤、石油等化石能源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低碳技術包括清潔煤技術(IGCC)和二氧化碳捕捉及儲存技術(CCS)等等。低碳產業體系包括火電減排、新能源汽車、節能建筑、工業節能與減排、循環經濟、資源回收、環保設備、節能材料等等。
3. “低碳生活”(low-carbonlife),就是指生活作息時所耗用的能量要盡力減少,從而減低碳,特別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從而減少對大氣的污染,減緩生態惡化,主要是從節電節氣和回收三個環節來改變生活細節。
4. 綠色出行,就是采用對環境影響最小的出行方式,即節約能源、提高能效、減少污染、有益于健康、兼顧效率的出行方式。乘坐公共汽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合作乘車、環保駕車、文明駕車、步行、騎自行車等等,都是綠色的出行方式。
5. 地球一小時(Earth Hour),是一個全球性節能活動,提倡于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個星期六當地時間晚上20:30,家庭及商界用戶關上不必要的電燈及耗電產品一小時。該活動最初由環保團體世界自然基金會澳洲及悉尼晨鋒報合作發起,并于澳洲悉尼當地時間2007年3月31日,晚上8:30至9:30期間舉行了第一次活動,希望借此活動推動電源管理,減少能源消耗,喚起人們以實際行動應對全球變暖的意識。2008年,該活動被推廣到世界各地,全球40多個城市,近380個城鎮接力執行該活動。
6. 京都議定書:人類第一部限制各國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法案,全稱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由聯合國氣候大會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通過。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造成傷害。
7. 可持續發展:是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一個新的發展觀。它的提出是應時代的變遷、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產生的。世界上第一次提出“可持續發展”概念是1987年由布倫特蘭夫人擔任主席的世界環發委員會提出來的。但其理念可追溯至20世紀60年代的《寂靜的春天》、“太空飛船理論”和羅馬俱樂部等。1989年5月舉行的第15屆聯合國環境署理事會期間,經過反復磋商,通過了《關于可持續發展的聲明》。
8. 綠色GDP:指用以衡量各國扣除自然資產損失后新創造的真實國民財富的總量核算指標。簡單地講,就是從現行統計的GDP中,扣除由于環境污染、自然資源退化、教育低下、人口數量失控、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經濟損失成本,從而得出真實的國民財富總量。
9.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十七大明確提出了以從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到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內容的進一步轉變我國國民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方針。這是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第二次歷史性轉變,其實質在于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即主要通過科技進步和創新,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保護環境的基礎上,實現包括速度質量效益相協調、投資消費出口相協調、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相協調在內的全面協調,真正做到又好又快的發展。
10. 科學發展觀,就是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
11. 循環經濟是把清潔生產和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融為一體的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它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其目的是通過資源高效和循環利用,實現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保護環境,實現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12. 生態文明是指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是指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它將使人類社會形態發生根本轉變。
13. 垃圾分類是對垃圾收集處置傳統方式的改革,是對垃圾進行有效處置的一種科學管理方法。人們面對日益增長的垃圾產量和環境狀況惡化的局面,如何通過垃圾分類管理,最大限度地實現垃圾資源利用,減少垃圾處置量,改善生存環境質量,是當前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迫切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