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師范類專業申請者,申請條件確認除提交以上8種材料外還應帶上: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一式一份。該成績單由就讀學校的教務部門出具并蓋紅章。
(2)在相應層次學校參加教育教學實習的鑒定表原件或復印件一式一份。
3.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申請者,申請條件確認除提交以上8種基本材料外還應帶上:
參加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合格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者,申請條件確認除按以上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外還應帶上:
(1)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2)師范類專業申請者應帶: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非師范類專業申請者應帶: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自考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在職教師應提交上一年度在申請任教學科的教學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一式一份。
6.若有曾用名情況,即同一人的資料上姓名不同,請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7.個別情況需要提交畢業生登記表,方便鑒定是否為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申請人在確認點核對網報信息無誤后,網報信息將不能再修改。在申請條件確認的期限內,沒有到現場確認點交齊應提交材料的申請人視為放棄此次申請。申請人在現場確認點初審合格后,按政策需交納考試費的人員,交費200元/人·次。
注意事項:以上所有復印件都必須加蓋工作單位或者檔案管理部門鮮章。
三、咨詢電話
筠連縣教育局政工股咨詢電話:0831—7720787
四、其他事項
1.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的題目、時間及地點安排等事宜,待申請條件確認后將于5月初在“筠連·教育”網站(http://jledu.scjlx.gov.cn/)上發布通告。
2.請務必牢記自己的網報號、登錄密碼、申請條件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3.申請高中教師資格人員,請隨時留意宜賓教育網(http://ybedu.gov.cn)。
4.預告。根據2013年8月教育部出臺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今后將實行教師資格認定全國統考,至于具體何時實行,有待省教育廳正式文件通知。為避免申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任按照現行政策準備各資質條件,但屆時申請卻不適用,特此預告,予以提醒。待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新政的具體細則出臺后,縣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通告,敬請及時關注。
筠連縣教育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