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連縣中學邀請縣食藥局專家開展食品健康檢查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45號令,《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培養學生健康的飲食習慣,加強對學生營養不良與超重、肥胖的監測、評價和干預,利用家長學校等方式對學生家長進行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 “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并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為了更好的保障我校學生的身體健康,學校積極作為,主動邀請筠連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專家到校指導。2019年4月2日早上9點,食藥局王元輝副局長一行在學校黨總支書記、校長周德林的陪同下對學校食堂小賣部,對預包裝食品進行了分類檢查,并對食堂小賣部銷售的產品和管理提出了相關要求。
周校長表示學校將一如既往重視食品安全,并對食堂經營者提出要求:第一,學校食堂必須把學生的健康放在第一位;第二,學校食堂小賣部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規定;第三,嚴格按照食藥局專家的意見對不符合要求的預包裝食品進行下架處理。